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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介绍

山东良远律所律师 山东良远律师事务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广饶县孙武路良远商务中心,拥有办公面积400余平方米,是一个由主任律师、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数十人组成的律师团队,也是广饶县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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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山东良远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18765461608

手机号码:18654698435

执业证号:13705200010836439

执业律所:山东良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广饶县孙武路良远商务中心9楼

刑事辩护

提起自诉的程序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3.具体的诉讼请求。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2人以上的,自诉人在自诉时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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