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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介绍

山东良远律所律师 山东良远律师事务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广饶县孙武路良远商务中心,拥有办公面积400余平方米,是一个由主任律师、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人员数十人组成的律师团队,也是广饶县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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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山东良远律所律师

电话号码:1876546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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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705200010836439

执业律所:山东良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广饶县孙武路良远商务中心9楼

劳动工伤

如何计算工伤伤残津贴金

伤残津贴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

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

被评定为五、六级伤残,并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出于某种原因难以安排工作岗位的,

而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34条:

1.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人工资标准:

一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90%

二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5%

三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80%

四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5%

五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70%

六级伤残津贴赔偿金=本人工资(元/月)x60%

2.当法定标准计算的伤残津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范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属于用人单位发放的范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主要为1-4级伤残)

工伤律师特别提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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